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:性质
听风文学社依据《南京邮电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》,由南京邮电大学经济与天游注册代理1958分团委于1996年组织创办,主要负责《一系风》杂志的编辑与发行。
第二条:组织原则
听风文学社是南京邮电大学文学爱好者的组织,由本校学生自愿参加的,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组建的文学艺术类的团体。
第三条:宗旨
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持健康向上的活动导向,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,及时完成《一系风》杂志的编辑发行任务,同时在校内开展积极有效的文学艺术方面的活动。坚持做南京邮电大学人文气息展示的平台,努力保持文学的内涵,营造一方文字的热土。不断的探索创新,提高刊物的质量。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提高学生的素质,为促进校园文化的发展服务。
第四条:管理
学生社团负责人主要由社团全体成员民主产生,并向社团全体人员负责,有权处理日常事务,不受其他人员干涉。同时承认南京邮电大学经济与天游注册代理1958分团委的正常管理和政策指导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
第五条
听风文学社设社长一名,副社长两名,主编一名,副主编两名。各部设部长,副部长两名。文学社下设四个部门:写意部、编辑部、访谭部、公关部。副社长完成一些常规社团事务,同时为保证财务的合理化、公开化、负责社团的财务管理。
第六条
社长全面负责社团各方面的工作,定期召开工作会议,组织安排各项工作,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关系,同时注重社团自身建设,提高社员素质,并定期向分团委进行工作汇报。
第七条
主编和副社长密切配合社长的工作,社长缺席时副社长履行社长的职责,平时分工负责,两位副主编要抓好分管工作,对工作积极负责。
第八条
社团下设置四个常规部门,平时分工明确,及时高效的完成工作。
写意部:保持和提高文学社的文学内涵,作为社团的固定稿源,负责杂志稿件的收集、审核。社内外文学交流茶话会活动。同时重点参与社员之间内刊的创办和发行。努力为社团一些文学类的活动进行作品创作。
编辑部:主要负责杂志的编辑,编辑部需要定期的给编辑部做编辑培训,并做一些电子海报的培训。创新部分和美编部分都要由编辑部主要负责。
访谭部:主要负责与校外其他文学社的联系与交流,关注和发掘校园普遍的文化现象,同时对文艺相关的人物进行采访和报导。
公关部:积极参与校内其他社团的交流,吸取其他社团的经验。引进适合我们的活动,同时善于挖掘互惠的活动;与图书馆的交流联系,积极创造和谐的合作关系;对校图书馆五楼的听风书架经常进行维护和整理。
第三章 社员的权利和义务
第九条:入社
(一)凡南京邮电大学在籍学生,遵守校纪校规,承认并遵守听风文学社章程,有一定的文学素养,良好的工作态度,愿意按时参加社团的活动,均可申请加入听风文学社。
(二)申请者应向听风文学社提交书面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成为文学社成员,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的义务,享有社员的权利。申请入社时要提交自己的作品等与文艺相关的即可;被批准入社的同学从通过之日起取得社籍并登记注册。
( 三)新生入校以后,两周后即可提出申请,同时对于有特别文艺的同学,不限时间地点皆可申请入社,经审查合格后即可成为本社社员。
第十条:权利
(一)享有参与社内选举的权利,被选举权和表决的权利。
(二)享有向听风文学社工作提出建议,监督文学社工作的权利。
(三)享有参与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,培训以及其他活动的权利。
(四)享有向《一系风》杂志投稿优先发表的权利,作品向外校刊物优先推荐的权利。同时有优先获得《一系风》杂志的权利。
(五)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入社的权利。
(六)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优秀作品的权利。
(七)享有参加社内班级培训的权利。
(八)享有参加与外校文学社交流的权利。
第十一条:义务
(一)要努力学习,遵守校纪校规,维护文学社形象的义务。
(二)有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,严格执行社团决议,热心本职工作,努力完成社团交给自己的任务的义务。
(三)有宣传听风文学社,维护文学社形象的义务。
(四)按期参加听风文学社会议的义务。
(五)按期完成各部门规定任务的义务。
(六)所有社员参与杂志的编辑和排版的义务。
第十二条:退社
(一)社团因转学,休学或退学等情况退出文学社的,应提前一周向文学社提出书面申请,办理退社手续。
(二)因换届或毕业等自然退出文学社的,自退出之日起,不再享有文学社的一切权利和义务。
(三)我社员必须保证每学期向社刊投稿一篇以上,上期不投稿,不得参加本社活动,自动取消会员资格。
第四章社团活动
第十三条
(一)每学期出版《一系风》一期,学期初进行全校性的杂志派送和反馈交流。
(二)每学期创办《风吹无涯》内刊至少两期。
(三)每学期举办一次社员优秀作品展览及主题征文活动,展示社员创作水平,同时积极鼓励社外人员参与,繁荣校园文化。
(四)不定期举办文学交流茶话会,交流创作经验,讨论,鉴赏优秀的文学作品和文学艺术大师。届时邀请校内优秀的写手和大家交流写作经验。
(五)每学期组织郊游,野炊或观光等活动,加强社员之间的交流和认识,领略自然的神韵,感受造化的奇观。
(六)不定期参与校外其他社团的联欢,参与周边南财南师等文科院校的文学交流讲座,促进彼此之间的交流与合作,相互学习,共同进步。
(七)每学期组织到南京高校的文学社团进行文学交流,或邀请其他社团来参与我社活动。
(八)每学期在社员内部实行听风日记 制度,交流情感和创作。
(九)听风文学社的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经管院分团委的经费补贴。(以及社会团体,企业的赞助。)
第五章 资产管理、使用原则
第十四条
(一)每学年评优秀社员,并由团委颁发证书和给予奖励。
(二)每学期评选一次《一系风》上面的社成员的优秀作品,给予奖励。同时在南二以展板的形式展出。
(三)对社员中变现出色,或在文学比赛中获奖者,予以通报表扬。
(四)凡每学期三次不参加集体活动,一学期无稿件上交者,按自动离社处理。
(五)对严重影响文学声誉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社员,一律取消其社员资格。
第十五条
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。
第十六条
本章程在时间中不断修订补充完善。
第十七条
本章程若有与学校规定有冲突之处,以学校规定为准。
第十八条
本章程解释权归听风文学工作室所有。
听风文学社2015年10月印发。
南京邮电大学听风文学社
二零一五年十月七日